考虑到刚刚成年的青年对未来还没有作出明确决定,内务部为他们提供重新获得家庭居留的可能
外国人在意大利网站消息,直至几日前,非欧共体国家的移民青年一旦吹灭了18岁生日蜡烛后,就不能再依附于父母,必须将其原有的家庭居留转换为学习目的、工作目的或医疗需要的个人居留。因此,对那些刚刚成年的移民青年来说,如果对未来没有清晰的打算,就会遇到麻烦了,甚至有可能会回到原籍国。而现在,这些18岁的青年可以继续获得同父母居留有效期一样的家庭居留,自然父母要符合家庭团聚所必要的收入和居住条件。
这是3月28日内务部颁发的指令中最重要的新内容,旨在对在意大利满18岁以家庭原因居留的移民统一并改善与其相关的条令。文本中终于承认,年轻的外国人在成年时“可以对其将来继续学习还是开始工作不十分肯定”。也就是说,“可以仍由父母承担生活需要,不能满足发放上述个人居留的条件”。
修改现行法规实施新的方针的决定来自最高法院多次强调的“只要青年在达到真正的经济独立并在社会环境中适当定位之前,其父母有义务抚养他”。这是根据宪法第30条规定而引申出来的指导方针,父母的一般职责是抚养、指导、教育子女,最高法院正是根据这一原则认为作为人的基本权利,对外国公民也是同样的。
3月28日的新指令还指出,现行移民法第5条第5款也规定要维护家庭及其成员的统一性、完整性。此外,2007年1月8日的法令中也指出,在拒绝发放家庭团聚居留,以及将已经团聚的家庭成员驱逐出境时,除考虑“在境内居留的时间”外,还要考虑到“涉及者与家庭的自然和实际关系”。
此外,内务部还重新纠正了1998年7月25日颁发的第286号法令第31条第2款内容:满十四岁时,应该给附注在父母的普通居留或长期居留上的未成年外国人发放一份家庭居留,有效期直到年满18岁,也就是一份长期居留。 指令中明确指出,在此情况下,警察局应该自动发放家庭居留,不许重新进行条件审查,要“从属于之前发放给父母居留时所进行的一切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