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在签署了真正的工作合同后才开始缴纳工税
Inps强调,必须缴纳的工税并非从签订居留合同就开始。通过劳工输入刚刚到达意大利的外国人在移民统一窗口签订了“居留合同”之后并不意味着工作关系的开始,而要在同雇主签订了真正的工作合同后才生效。而只有签订了后者才开始缴纳公税。
由Bossi-Fini移民法引入的居留合同与工作合同是两个不同性质的文件,不能混淆。居留合同,可视为在有关法规的限制下双方将要完成的职责,而工作合同中的主要条件在居留合同中也已经列出,并且其期限为自工作许可签发后六个月。
但是有两种特殊情况雇用手续超过六个月:雇主不再提供工作或在雇主死亡或企业停止经营的情况下更换雇主。
由于通过劳工输入办理入境手续常常需要等待太长的时间,是由发生雇主改变主意雇用他人的情况。当外国劳工终于来到意大利时,原来的工作位置没有了,但可以申请失业居留:这将提供六个月的时间找到新的雇主并同其签订居留合同、确立真正的雇用关系。如果遇到原来家庭工的雇主死亡或申请劳工的企业停业的情况,可以有新的家庭成员或企业接替雇用,自然,这也要进一步延长雇用手续的办理时间。
最后,Inps总结道,“工作合同的日期在居留合同之后从法律上讲是可能的,缴纳工税的义务从工作合同中注明的工作关系开始日期为准”。